人嘅口味真係會隨時間轉變,從來唔飲有汽飲品嘅我,早幾日飲咗兩啖朋友嘅凍檸樂,第一個反應竟然係:「咦,幾好飲喎。」
話說我細個嗰陣完全唔鍾意食薯條,因為覺得咬爛晒之後一pat pat嗰種口感好核突,但係唔知幾時開始竟然愛上咗呢樣美食。
而家呢張header pic攝於2005年4月1日,嗰日我悠閒到喺屋企自己炸薯條...
《短歎》
4 年前
一直都很喜歡2001年的《Shocking Colors演唱會》,主要原因是當時鄭秀文唱了《如何掉眼淚》和《醫生與我》等在之後的演唱會再也找不到的歌曲,即使今天再次翻看,那份感覺依然新鮮。事隔十三年,經歷了三個演唱會,「最愛演唱會」這個位置恐怕要被2014年的《Touch Mi...
4 則留言:
以前唔食苦瓜,而都食
你呢個係一個進步,但我係由唔食junk food變到食...
舊式快餐店既粗粗薯條其實好好食,就係你張相個d,我以前都有時覺得因為粗身咬到一pat pat有d奇怪,可能就係咁愛上左食薯蓉
汶
我覺得幼嗰啲香脆啲喎,尋日Burger King嗰啲都好好食呀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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